第141章
钓饵是一种军队山林边防的策略,故意给防线留出破绽,让人来闯,而后直接包抄,瓮中捉鳖。 但相对应的,用来掩盖这部分破绽,让它看起来没有那么明显的,作为鱼饵的军士,会极容易死亡。 “前一个斥候不必侦查情况,后一个斥候也不用留意异动,呼应着的两人只有一个任务。” 苏炳秋扫了她一眼,道:“给她们配备最精良的武器,最大程度保护巡逻小队的安全。” “如遇敌情,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抓活——” “殿下小心!” 苏炳秋话音未落,一名眼尖的将士瞥见了钻进营帐,出现在主帅椅后的黑色,惊恐地大声提醒: “有蛇!” 说着,一边迅速地抽出腰间的佩剑,猛地朝着黑蛇劈了过去! “铮——!” 铁器与护甲碰撞擦出火星,利剑被撞得偏移,在木质的主帅椅上砍出一道深深的凹痕。 “将军!” “殿下!” 主账内所有人都担忧地看向了苏炳秋。 手上的护腕应声落地,苏炳秋甩了甩因为挡剑而被震到的手腕,目光落在黑蛇身上:“是可人。” “可人?!”部下一惊,赶忙收起剑。 这位“可人”,乃是她们殿下安排在南蛮的卧底,极其隐秘,似乎权势还有些大,传回来过好几次极为关键的情报。 “可人一直都用落叶传信,这次怎么用上黑蛇了?” 大夏与南蛮之间,有一小段易水河的支流,因为地势的关系,形成了逆回河。 流经大夏,再弯曲折去南蛮,后又流回大夏境内。 以往传信都是用的树叶随水漂流过来。 众人一脸疑惑地看向苏炳秋。 只见这位一向凌厉武断的将军,此时微微蹲下了身,与盘在椅首上的黑蛇持平,目光柔和地看着有一搭没一搭吐着蛇信的黑蛇,仿佛在打量一位很久不见的老友。 利剑刚刚砍出来的痕迹就在身侧,这黑蛇也不慌乱,就这么抬起黑黝黝的椭圆形脑袋,冲着苏炳秋吐蛇信。 苏炳秋也有疑惑。 直到她伸出手,黑蛇顺着她的手臂向前缠柱似得爬绕,苏炳秋这才注意到黑蛇高高隆起的腹部。 探指触了触摸,扭曲着身躯,黑蛇动作略显迟缓,似乎承受着极大的痛苦。 “来人!取托盘来!” 苏炳秋高声唤道。 黑蛇张开大口,浑身的颤抖由轻微到剧烈,由缓到急,在众人惊愕的注视下,开始剧烈地反刍起来。 一只羽毛凌乱、被消化了一部分的信鸽从它的口中缓缓吐出,掉落在托盘上,发出沉闷的“咚”声。 -- 青黑色的粗壮利爪旁绑着一只食指大小粗细的竹筒,蓝灰色的背毛在大太阳底下泛着光,体长不过盈尺的海东青伸展着双翅,极速划过天幕。 “咻——” 清透的哨声在山林里响起,似是察觉到了什么,海东青侧身露出腰腹雪白的毛,盘旋着往低处落下。 简易的小棚子里,祝玛躺在一张有些丑陋的班茅席子上,身上盖了一件与她的风格气质完全不符合的大氅,听到声音,侧头望向树林稍微稀疏些的斜坡处。 女人身姿高挑挺拔,穿着件极为修身的黑色短打,袖口和领口都用银线绣了精致的花纹那种。 风吹得她的衣摆猎猎作响,挽成髻的发丝微乱,飘出了几缕,肆意飞翔。 梅坞左手拿刀,伸长着右手,海东青猛地扑了下来,稳稳的停在了她的右手手腕上。 很帅。 这样的梅坞让祝玛想不到别的形容词,真的很帅。 【你的意思是,她会杀了我吗?】 从心理学的角度,她刚刚的心跳和大脑分泌出的刺激性激素,是恋爱的前兆,也就是常人所说的,她心动了。 【系统:剧本上来看,是这样的。】 【可是她才救了我。】 祝玛记得,昨晚她遇到了一只棕熊,跑不掉的她只能屏息凝神地装死,那只几乎两个她高的棕熊,凑近闻了闻她,而后兀地,一巴掌直接朝她的头拍了过来! 极端的情况下,肌体爆发出惊人的力气,祝玛往右一滚躲开了熊掌的致命一击,但紧接着,右腿就传来了剧痛。 棕熊一口咬住了她的右脚脚踝,将她整个人都叼了起来。 祝玛本以为自己要死了,剧痛和天旋地转之下,视线的最后,看见的是梅坞和她手里的刀。 再醒过来,就是刚才了。 身上还盖着不属于自己的大氅,很显然,梅坞救了自己。 【系统:是无生杀了您。】 无生是梅坞佩刀的名字。 祝玛无奈地叹出一口气,这么帅的小姐姐,怎么偏偏是会杀她的人呢。 “醒了?” 梅坞将海东青脚上的信收了起来,往回走,就看见个小不点子从她的大氅里猫出脑袋。 “谢谢。”祝玛点了点头, “那个……”祝玛将身上盖着的衣服折了折,“之前我也救了你一命。” “你现在救了我。” “我们就算扯平了。” 这人之前血呼啦子的倒在山里,祝玛本来是不想管的,结果踩到了腰牌,发现梅坞不止是挂在树梢上的“刺客”,还是个军人。 在上河村生活了这么久,祝玛也是知道大夏边境不太平的,思索再三,她悄悄将梅坞弄回了祠堂,照顾了好些天呢。 看着祝玛那双满是试探的水灵灵大眼,梅坞原本的好心情一下子消散了,嘴角轻微上扬的弧度被彻底拉平。 “我为了救你可是杀了一头棕熊。” “你拿什么跟我扯平?” “狗都不吃的药,还是一烧就炸的蛋?” “要不是你救我,我的部下也不至于多花了五天才找到我,”有力的长指隔着皮手套指向祝玛,又转头指向梅坞自己,“要不是我救你,你现在已经在熊的肚子里。” “被消化成一坨大粪了。”大概是觉得对比不够强烈,梅坞还格外补充了一句。 祝玛:“……” 扯平?想都不要想。 梅坞的视线扫过祝玛堪称垂头丧气的脑门儿,心里愤愤,堵得难受。 小没良心的。 “又矮又菜,”梅坞没好气道,“你一个假医师,大半夜的跑这深山里来干嘛?” “给野兽加餐?” 如果是平时,祝玛肯定就和梅坞怼起来了。 但这会儿,一米五出头的女孩儿垂下眼,声音平静又冷漠: “她们吃了我的狗。” 某种程度上来说,自从绑定系统,来到这个世界,发现自己的身份似乎只是个炮灰之后,祝玛就是一个非常安于现状的人。 如果没有其他意外,她大概是会在上河村的祠堂里住一辈子,在这里当一辈子巫医,直到穿回去或者死亡的。 但村民们杀了她的小狗。 洪灾过后,到处都缺粮,上河村偏安一隅,朝廷反应又快,再加上还有村长鲁林组织着,先前还存下了一部分青稞做过渡,秩序其实还不错。 但这只建立在不会饿死人的基础。 想吃饱,不可能。 想吃肉,更是不可能。 于是,有人打起了她的狗的主意。 在祝玛忙着为其他人看病的时候,骗了祝玛的小狗去采草药,杀掉煮了。 她们甚至还给她端来了一碗,有两块儿后腿肉的狗肉汤。 “祝巫医,这是我们特地给您留的,可香了,您看……” 脑子里“嗡——”得一声,祝玛再听不见任何声音,视线一片模糊,天旋地转。 恶心、反胃和疼痛,从四肢百骸涌出,又回到四肢百骸。 祝玛几乎不记得自己当时是什么反应了,只知道摔碎的碗,撒在地上的汤,以及那人甩门而出后,微微轻响的铃铛声。 小狗先前就很喜欢她巫祝服上的铃铛,每次都爱跟着她身后去挠铃铛玩儿。 她特地从贺货娘那儿买了一个,小狗很喜欢,她本想着做个好看的羊毛绳子给小狗挂在脖子上。 那铜铃铛还挂在门上,轻轻晃动着,像在叫她。 “走。” 肩膀被推了推,带着些收着的力道。 “去哪儿?”祝玛抹掉泪痕抬起头,疑惑道。 “上河村。” 梅坞道:“带你去杀回来。” 梅坞说,你示小狗如亲人,她们杀了你的亲人,分食她的骨肉,你哭你难过解决不了任何问题。 你应该杀回来,报仇。 可是祝玛做不到。 相比之下,祝玛更希望有律法能保护她的小狗,而不是别人杀了她的小狗,她再去杀了别人,让自己的手沾上人命和血腥。 是她们做错了事情应该受到惩罚,而不是她用犯罪的代价去惩罚做错事了的人。 “律法?”梅坞像听见了什么笑话,“人命都还没保得下,你指望律法保护你的狗?”